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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哄抬物价最高罚300万元
2013-02-05 10:18:2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崔义鑫 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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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2月5日讯 为进一步稳定市场物价,规范价格秩序,日前,大庆市物价局出台了《2013年节日市场监管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行为,最高将罚300万元。

  此次重点对商贸流通领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突出对明码标价及价费公示的监管,重点检查商场、集贸市场、超市、粮油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查处经营者在促销中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对一般价格违法行为,将清退违法所得,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并处五倍以下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将处5万到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情节较重的,将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集中检查持续到2月末。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