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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双鸭山市粮油价格稳定 猪肉蔬菜价格趋上涨势头
2013-02-06 09:17:46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朱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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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6日讯 近日,根据物价部门从一个月前对全市粮油、猪肉等主要副食品、成品油、煤炭价格进行监测的情况看,除猪肉、蔬菜价格趋于上涨势头外,其他价格基本稳定。12月28日监测结果:猪肉后鞧、前槽、腰条零售价格分别为13.00元/斤、12.00元/斤、12.00元/斤,与上月同期相比平均上涨1.00元/斤,涨幅8.8%,生猪8.20元/斤,与上月同期相比上涨0.40元/斤,涨幅5.1%。青椒4.00元/斤,与上月同期相比上涨1.00元/斤,涨幅33.3%,茄子3.00元/斤,与上月同期相比上涨0.50元/斤,涨幅20%,黄瓜3.00元/斤,与上月同期相比上涨0.50元/斤,涨幅20%,土豆1.20元/斤,与上月同期相比上涨0.20元/斤,涨幅20%,大白菜0.60元/斤,与上月同期相比上涨0.10元/斤,涨幅20%。

  猪肉、生猪、蔬菜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进入冬季,猪肉需求量增加,拉动价格上涨;二是饲料价格、人工等费用上涨,使价格上涨;三是物流成本不断上升使价格上涨。

  蔬菜价格上涨原因:双鸭山市蔬菜价格和全国乃至全省一样都有所上涨,当前蔬菜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与季节关系密切,由于天气寒冷,蔬菜的生长时间延长,流通成本也相应增加;二是春节将至,市场需求量大大增加。

  进入12月份以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为确保“两节”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密切关注市场价格

  变动情况,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多次召开会议对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共组成了十几个“物价监督员”工作组,深入各大商场、超市进行监测,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价格检查的通知》及《告诫函》维护我市节日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各大商场和超市要认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有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要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春节前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将开展一次市场蔬菜、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价格的监管和检查。严厉打击主要副食品、农副产品不合理涨价,保证商品货源充足,不缺货,不断档;规范明码标价规定执行情况,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打击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谣惑众,趁机哄抬物价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两节”市场价格秩序,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同时,物价部门还提醒市民节日期间应理性消费,不要大量集中地采购食品,购买量大存储时间长不但导致食品变质,而且还会导致价格上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