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2月26日讯 今年19岁的高中生明某是齐市甘南县宝山乡人,在县城就读高中的他今年放假回家过年,想与同学聚会吃饭,竟起歹念,干起了抢劫的勾当。其在实施抢劫1000余元后,受害人报警,不到30分钟明某就被齐市甘南警方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9日21时左右,齐市甘南县甘南镇居民姜某,独自一人回家,突然一巷道内蹿出一名20岁左右模样的男子,上前将她按倒在地,将她皮包内的1000余元现金全部抢走,随即她向警方报了警。
警方迅速出击,按受害人姜某所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体态特征,立即开展围追堵截。经过近30分钟的追踪,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堵在了一个胡同内,将犯罪嫌疑人明某成功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明某供认,他家住甘南县宝山乡,回家过年的他无所事事便来到县城,想找校友吃饭聚会。可是囊中羞涩,他独自一人在县城内游荡,发现独行的受害人姜某后,明某顿生歹念,“抢了她之后,有个三五百块的,就可以找朋友们玩了。”抱着如此想法的明某尾随姜某,趁其不备,上前将她按倒在地,抢走了姜某包内的现金1000余元。
不料,刚刚作案不到30分钟,就被民警抓获。结果,同学相聚不成,却进了班房。目前,犯罪嫌疑人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