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6日讯(记者 李博)省监察厅26日召开第十一届特邀监察员聘任会议,向30位新任特邀监察员颁发聘任证书。
我省1991年开始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作为特邀监察员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多年来,历届特邀监察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拓宽了群众监督和民主监督渠道,推动了全省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庞义华在当日的讲话中说,坚持特邀监察员制度,是新时期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纪律建设的需要,是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也是实践行政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依靠群众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特邀监察员必须认清使命,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咨询、监督检查、宣传引导和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推动全省经济更好更快更大发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发挥作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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