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25日讯 从2011年起,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省利用两年时间对省、市、县三级财政专户,即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清理撤并违规设立的财政专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经过全省上下财政部门的努力,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工作已全面完成。全省共撤销财政专户1759个,占原有财政专户总数的50%。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要求,省财政厅分别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财政厅文件形式转发市县,并科学制定了省本级和市县级撤并目录,为全省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我省还制定实施《黑龙江省本级财政专户管理办法》,除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和具有独立核算职能的事业单位开设的账户外,省本级财政专户实现了账户名称、财务印鉴和法人名章“三统一”,并督促市县建立健全财政专户岗位责任制和内控管理机制,夯实了财政专户管理基础。
据悉,针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存在的个别市县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不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通过开展市县财政专户工作专项检查,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建立省级财政专户收支管理及账户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成果。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