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26日讯 近日,记者从哈市政府了解到,哈市出台一系列财政金融措施,扶持畜牧产业发展。
设立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从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重点用于龙头企业养殖(加工)、规模化养殖、贷款贴息、良种引进、人员培训等方面支出。
支持畜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畜禽舍建设。对符合全市县域经济产业布局和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巴木通方区域合作发展规划要求的规模养殖小区(场)新建畜禽舍,按年存(出)栏标准及相应新建面积,经验收合格,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补助。
扩大畜牧产业贷款贴息范围。利用省对奶牛、生猪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对未纳入省补助范围且达到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面积养殖数量,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贷款贴息扶持(不足1年的按实际期限计算),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市)按7:3的比例分别承担。
鼓励畜牧养殖户参与畜牧养殖保险。推进生猪、奶牛等畜牧养殖政策性保险,扩展养殖保险范围,逐步建立完善养殖风险保障机制。发挥市动物产品预警监控中心的人才、技术等优势,加快乡(镇)、村级畜牧防疫站(点)建设,形成市、区(县、市)、乡(镇)、村四级畜牧防疫服务网络体系。将动物防疫、疫情监测、质量监管、畜产品监测等畜牧防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扶持哈市畜禽疫苗企业发展,对畜禽疫苗研制、生产给予财政支持。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