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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3-03-28 10:23:21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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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8日讯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委确立的城市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为推动我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1、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深刻理解十八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常委会各项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常委会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二、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2、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一是完善立法论证机制,使立法选项与全市改革发展需求相适应;二是完善立法案生成机制,注重发挥人大立法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扩大公民、人大代表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和立法协调会成员专业优势,科学提出符合我市发展实际需要的立法案;三是完善法规常态化清理机制,及时启动相关法规的修改或废止程序,维护法制统一。

  3、认真执行年度立法计划。按照2013年度立法计划,制定《齐齐哈尔市物业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防震减灾条例》、《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3部法规,对《齐齐哈尔市供热条例》、《齐齐哈尔市公证办法》、《齐齐哈尔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3部法规进行立法调研。 

  4、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健全和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细化备案审查工作流程,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适时举办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

  5、做好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对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立法咨询专家征求意见,及时向上级人大反馈征求意见情况,确保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三、切实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6、加强专项工作监督。依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3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以及新城建设和劳动湖南扩工程进展、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民族文化传承及产业化发展等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审议意见。

  7、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齐齐哈尔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河道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8、强化视察和调研工作。围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民生工作,对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社会保障房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农村合作医疗、全民健身工作、室内儿童游乐设施卫生状况、居民小区安全防控系统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9、适时启动专题询问工作。依据《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对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物业管理等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10、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做好接待和转办、交办、督办工作,积极协调“一府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处理好信访事项。及时编发《信访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

  11、加强督办落实工作。认真落实督办工作制度,及时向“一府两院”交办重点督办事项以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按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稳妥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12、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依据《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依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提请的重大事项,审慎作出决议、决定。注重决定前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13、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及时与市委和“一府两院”沟通情况,严格执行任免程序,依法做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拟任法律职务的法职人员任前进行公示规定》,做好任前公示工作。

  五、探索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

  14、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把市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纳入全市党政干部培训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市人大代表、代表小组组长、代表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按照省人大代表培训计划,对新当选的省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培训。

  15、认真组织代表活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三查(察)”活动。指导县区人大普遍建立“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活动搭建载体和平台。

  16、加强代表的管理与服务。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终止代表资格和补选代表程序的有关规定》做好代表资格终止和补选工作。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会议、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17、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向“一府两院”转办、交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办理答复的具体要求和时限。对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督促“一府两院”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做好“代表直通车”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的满意度。

  六、进一步推进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18、深化理论学习。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对十八大精神、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的系统学习,进一步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

  19、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党内诉求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和常委会会议程序及流程,坚持凭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和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20、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以强化“崇法亲民、严谨务实、维新通圆、和谐统一”的常委会团队精神和“亲民、务实、廉洁、创新”的机关工作作风为切入点,切实改进常委会和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21、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青年委员会、老干部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为年轻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努力打造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

  2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办好“人大专版”、“人大之声”等专栏,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适时开通人大机关网,扩大常委会工作的影响力。

  23、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加强同省内外人大的工作联系与交流,密切与我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国外城市议会的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