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1日讯 随着网购、电视购物的逐渐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非现场购物大军,而随之产生的则是各种消费纠纷的增加。3月31日,记者走访中发现,购物基数增大,商家假冒伪劣,售后退换货难和维权难取证成为非现场购物投诉量激增的四个主要原因。
名词解释
非现场购物:包含网络购物、电视电台购物、电话购物、上门推销购物、手机短信购物等五种形式,没有实体店,送货都是邮购或快递。
非现场购物激增带高投诉量
2012年,哈市消协和工商部门共受理非现场购物的咨询申(投)诉举报569件,同比增长26.7%,而且连续三年增长近三成。哈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辛栋表示,非现场购物投诉量增加,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购物基数增大,“网络购物的兴起和发展,导致非现场购物的人群急速增长,按照消费规律,消费人群增加,消费投诉也会增加。”
商品价低质量难保
哈市小李近日网购了一双运动鞋,邮到后发现鞋与实体店的不一致,对方却表示“我们的鞋都是仿耐克鞋,质量很好,不影响穿着。”商家以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辛栋说,因为非现场购物,消费者无法通过图片来判断商品的好坏。“非现场购物最大的优点就是便宜和方便,商家就是抓住了消费者贪便宜的心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售后不健全退换遭推诿
哈市陈女士网购了一台电视机,使用过程常出现黑屏和亮点,而该品牌电视在哈市没维修网点,只能自费送沈阳维修,最终经工商协调,陈女士才将电视退掉。辛栋表示,有的非现场购物产品,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和热线接听地都不一样,出现纠纷四方推诿。如果销售地在外省市,维权还要通过当地工商机关。
证据难取证导致维权难
伍女士在网上团购了一张餐券,到期后网站拒绝退款。伍女士说,“团购时商家承诺过期退款,但事后把承诺删除了,我没截图留证据。”最终经调解,网站为消费者退了款。辛栋表示,很多非现场购物的商家在消费者购物后不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商家不承认之前承诺事项,这样的维权很难成功。
工商建议
哈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表示,现在非现场购物相关监管机制并不健全,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如何处理纠纷,“我们暂不建议采用这种方式购物,如发生纠纷或者遭到欺诈,消费者本身也有一定责任。”王绪坤建议,如非要选择非现场购物,一定要注意保留购物凭证,并通过录音、录像或者截图的方式记录商家的承诺,方便自己维权,而且要选择先验货后付款的方式,防止自己买到假冒伪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