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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硬休年假被开除 仲裁:劳动纪律未通告 公司开除无效
2013-04-15 09:55:0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旭
东北网4月15日讯 休年假当天,公司通知临时有“活儿”假期取消。眼看飞机就要起飞,陈某硬着头皮休了7天。假期休完便被公司“炒了鱿鱼”。陈某觉得委屈,近日提请仲裁。
2007年,陈某应聘到我市一家外企工作,他担任了销售主管。双方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10年9月,陈某向公司人事部门递交了休带薪年假的报告并获得批准。
休假开始的第一天,公司的秘书通知陈某:因临时工作需要,总经理不批准其休假申请。此时,陈某已准备登机与家人外出旅游。他未理会公司的意见而自行休了7天。休假结束,陈某回来上班时,公司以其擅自离岗无故旷工已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
陈某认为,他已履行请假手续,虽然有临时性工作需要他做,但公司在未与其协商的情况下,取消其休假,过错方为公司。他本人并非恶意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因此不应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省劳动仲裁员裁决,用人单位制定劳动纪律不通告不生效,陈某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