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19日讯 能让他们刑期在身,却身在高墙之外;和正常人一样生活,但需要每月参加义务劳动……去年11月1日起,社区矫正开始在哈市启动。目前,经过四个月的推行,此项工作全面铺开,各社区也开始陆续接收矫正人员。社区矫正是怎样进行的?矫正对象心理状态如何?本周,记者走进哈市部分社区,通过和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工作者的直接接触,揭开社区矫正的神秘面纱。

目击交接仪式:
一盒假药带来高墙外的刑期
姜洋,南岗区司法局芦家司法所接收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去年因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今年4月15日,姜洋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了芦家社区司法所,开始了他高墙外的服刑——社区矫正。
一进入会议室内,姜洋就格外地拘谨和沉默,直接坐到座位上将头深深地低下,然后就一动不动了。司法人员拿着文件推门进入,他也没有任何反应,头依旧低着。“你好好表现,听警官的话。”妻子说完这些话,退出了会议室,姜洋依旧没动。
清点文件、说明情况、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发放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证、签字,在完成了一项项社区矫正的接收程序后,姜洋的情绪突然失控了,“我不是故意这么做的,真的不知道能犯法……”痛哭声回荡在会议室内。
“我们知道,你知道错了并承受着巨大的内心压力,害怕别人知道你的事,我们会绝对保密的,只要接下来好好地遵守规定,社会会重新接受你的。”在工作人员的劝解下,姜洋首次开口,开始接受矫正。
“我不是个惹事的人,在一家国企厂子里做电工,不喝酒不吸烟不打牌,一点儿劣迹也没有,没想到会摊上判刑这事。”姜洋向工作人员说起自己犯罪的经历:“为了能多赚点儿钱,去年4月我兑了一家保健品药店,店面才七八米大,白天工作,晚上回来看店,药品都是别人上门主动给送的货。有一天,我以120元出售了一种性保健药,对方发现是假的报案了,然后公安就把我抓了。后来省药监部门鉴定,我卖的药是假药,后来我就被判了刑。”
讲述中姜洋一再表示,判刑后感觉很害怕。“我希望还能保住我现在的工作,我还有孩子要养、父母要养,要是没了现在的工作和生活,我真是没活路了。”
南岗区司法局芦家司法所所长徐淑梅:
社区矫正的第一个程序就是交接仪式。社区矫正往往要通过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各方力量,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更要帮助其解决生活、就业等困难,有利于罪犯顺利回归社会。
通俗地说,社区矫正就是让轻微罪犯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执行刑罚,避免了罪犯入狱可能带来的家庭破裂、孩子失学等问题。
矫正过程实录:
一个因酒后肇事失去公职人员的“心结”
阎松,今年48岁,南岗区首名直接由法院判处的社区矫正对象,去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社区矫正正式实施后被移交到先锋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阎松的发展一路被大家看好,没想到却走上了犯罪道路。交接到社区矫正时,他情绪有些失控。像这种来自矫正对象心理上的障碍,也是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首先要解开的“结”。12日,记者聆听了工作人员与他的一次矫正对话。这已是第三次谈话,阎松已经有了明显的态度转变。
阎松:“被判了缓刑后,没想到还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让我有点意外,现在我就想着多干活赎罪,争取早日真正回归社会。”
工作人员:“这挺好,你想通了,要多服务于社会,多为社会做贡献。”
阎松:“我现在就怕父母和亲属、同学知道了瞧不起我,我不想再见他们了。”
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是保密的,不会让你的身份曝光,这一点你一定要放心。社区矫正是给予一些轻微犯罪人员居家改造的机会,你可以工作、好好地生活。”
阎松:“发生交通肇事后,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我觉得自己这辈子就这么完了。一时的冲动,那天以为酒后驾车不会有事,结果偏偏撞了人,我不知道怎么面对未来的生活。”
工作人员:“我了解了你的情况,犯了错要吸取教训,要更好地生活,报答亲人,以后会有更好的发展……”
在近两小时的反复开导中,阎松态度有了明显变化,首次表示要积极配合社区矫正。阎松说,人到中年误入歧途,只希望家庭稳定、父母平安,平静地生活,再也不想回单位了,想去朋友的企业打工。工作人员也答应单独为他安排矫正辅导,辅助他走上工作正轨。
矫正人员自述:
“在高墙外我学会感恩 我没有被社会抛弃”
和所有社区矫正人员一样,家住南岗区的小朱,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回归后第一次到司法所报到时,他感觉一脸茫然。工作人员了解到他年轻时学过中医按摩的手艺,就介绍他到社区帮助空巢老人王大娘理疗。
15日,记者见到小朱时,他恰好来司法所交思想汇报,回想起刚来社区的情形,他告诉记者,司法所工作人员当时跟他说“只要你是真心实意的,你有这份信心,别的我们帮你做”,这句话让他非常感动。他是抱着胆怯的心走进王大娘家的,小心翼翼地陪老人聊天,给老人按摩。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告诉老人他的真实身份是服刑人员。老人看到小朱来帮忙、聊天,乐开了花,现在几天不去老人就打电话来找他。
“小朱接受社区矫正后,态度很认真。”南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房东晖说,从表面上看,社区服刑人员与社会人员并无两样,但实际上,他们所享有的只是相对的自由。社区矫正虽然拥有很大的自由度,但无论是公益劳动还是思想汇报,矫正对象的改造过程完全掌握在矫正工作者手中。像小朱这样的人员住在家中,但他们每月要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每周要与司法所通一次电话,每半个月到司法所会面一次,每月出具一份书面材料,离开住所区域时必须经批准,每月要参加集中组织的思想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离开居住地必须提前请假。社区矫正工作者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社区,了解情况进行考评。
“等解除矫正后,我还会经常去看老人,我要让他们晚年生活得幸福。”在每月的思想汇报里小朱写道:“如果不是让我在社区服刑,而是在监狱,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活会变成怎样,在高墙外我学会了感恩,我没有被社会抛弃,我要重新做人回报社会。”(文中接受矫正人员均为化名)
南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房东晖:
矫正对象往往受家庭和社会的歧视,对社会产生仇视、报复、破罐破摔等病态心理,容易存在情感与交往上的障碍,对自己重新做人失去信心,因而心理辅导是社区矫正最重要的程序,用心帮助他们建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很重要。一些社区矫正人员虽然犯过罪,但很多都是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矫正对象的思想问题和生活信心解决了,慢慢就会好起来。
南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房东晖: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的行刑方式渐渐成为一种趋势,法理与人情并存的时代到来了,这样人性化的管理,给这些犯错的人一个有人情味儿的“法律约束”,能让更多想改过自新的人在高墙外开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