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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5月1日起统一机动车环境准入标准
2013-04-24 09:46:12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张昌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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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4日讯 近日从齐齐哈尔市环保局获悉: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经过研究协商,决定联合下发《关于统一全市机动车环境准入标准的通告》,该准入标准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该准入标准规定:外埠转入齐齐哈尔的机动车必须执行国家新车规定的阶段标准中第四阶段控制要求,对于不确定车型排放标准以环境保护部公告为准,同时应经具有相应资质,并经依法委托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对符合排放标准且检测合格的外埠转入机动车,要由齐齐哈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转入手续。

  据了解,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将机动车尾气污染减排纳入考核指标,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采用宏观核算方法进行核算,以地级市为单位,新增排放量包括新注册车辆、转入车辆产生的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新增削减量包括车辆注销、车辆转出、油品升级、加强管理等产生的削减量。

  新标准将通过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提高转入齐齐哈尔机动车辆排放标准,杜绝外埠高污染老旧机动车转入,促进齐齐哈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据了解,该准入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齐齐哈尔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转入机动车辆管理的通知》(黑环发〔2012〕165号)要求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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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份转入齐齐哈尔二手车又增加

  随着我国大型城市机动车辆逐渐增多,城市环境受尾气排放污染影响,空气质量下降,许多大型城市纷纷开始淘汰老旧车辆。在利益的驱动下,这些被淘汰的车辆开始向二三线城市转移,对这些城市的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威胁。

  记者从市公安局车管所了解到:四月份,转入齐齐哈尔的机动车辆有增加的趋势,这或许与大城市先后出台相关标准有直接关系。据了解,自去年3月份齐齐哈尔机动车环境准入标准执行国三标准以来,转入的机动车数量明显减少,2012年3月到目前为止,齐齐哈尔共转入机动车6517台,比以往减少了近万台,这都是执行国三标准的功劳。今年,5月1日开始执行国四标准后,转入齐齐哈尔的机动车还会继续减少。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如果齐齐哈尔不能及时出台新的机动车环境准入标准,那么齐齐哈尔肯定会成为“老爷车”的聚集地,必将严重影响到齐齐哈尔的空气质量,威胁到广大鹤城百姓的健康。

  市民买外地二手车要睁大眼睛

  齐齐哈尔实行新标准之后,想异地购买二手车的市民一定要睁大眼睛,做好排放标准的监测,否则吃亏的是自己。据了解,一般情况在售新机动车都能够达到标准。但是,如果从外地市购入二手机动车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达不到国四环保标准要求的二手机动车是不能在齐齐哈尔办理迁入手续的。市民如果想了解达到或高于国四环保标准的车型,可通过机动车环保网站进行查询。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