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6日讯 哈市南岗区在全国率先运用科学评价体系测算区和街道(乡镇)两级民生发展幸福指数,并于昨天公布2012年评价结果:经第三方权威单位综合测评,2012年南岗区居民处于比较幸福状态。
根据《关于建立南岗区民生发展幸福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南岗区采用客观指标统计测算和群众满意度抽样调查的方式,分别对全区和街道(乡镇)两个层级民生发展幸福指数进行评价,并确定了不同指数所代表的幸福程度,即90及以上为幸福,75—90为比较幸福,60—75为基本幸福,60以下为不幸福。
幸福指数主观评价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由第三方机构(黑龙江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采用国际上最先进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技术(CATI)独立进行。主观评价数据从辖区居民家庭采集,客观评价数据来自区直各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年度民生工作的实际完成数据,全程各环节无行政性干预,保证了测评结果的客观真实。经测评,2012年,南岗区民生发展幸福指数达到80.92,处于比较幸福状态。
南岗区幸福指数客观评价包括收入分配、公共安全、国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七方面。评价结果显示,各类指数均超过80。从与评价体系相关工作看,公共安全、国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指数分别为95.4、93.26、90.58、88.66、89.09,这与南岗区加大民生投入,加强社会管理和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医疗保障、基层医疗体系及公共卫生应急平台建设及奋力实现城市“洁净如家”等民生工作成果基本相符。
南岗区民生发展主观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包括个人发展、社会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满意度五个方面34项内容。评价指数为70.26,其中最高的是生态环境指数73.24,最低的是个人发展指数66.24,社会环境、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指数分别为70.67、70.56和69.73。从调查项目看,满意度列前三位的是水电气热供应服务满意度、垃圾桶装化投放及密封运转满意度、个人健康状况满意度,指数分别是79.95、78.95和78.29。家庭收入满意度指数54.72,列在34项指标的末位,是唯一低于60的指数;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指数为61.59,列在倒数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