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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民买宠物龟、鼠别忘看“野生证”
2013-05-04 14:09:4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吕美娜 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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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4日讯 开店卖乌龟仓鼠等宠物的商家,光有工商执照已不够,还必须办理《野生动物产品经营许可证》,为销售的宠物“备案”。市民今后可“看证”选购放心宠物,要求店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专业人士诊治一般性宠物疾病的售后服务。

  昨日,记者在友谊路永久花鸟鱼宠物市场内看到,一家销售小型啮齿类宠物的店铺里挂着《黑龙江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据店主讲,该证是她刚刚拿到手的,“卖了这么多年的宠物,还头一回要办经营许可证”。另一家宠物店也有这种许可证,据店主介绍,按许可证规定,他们可以经营绒鼠、仓鼠、豚鼠三大品系、30余个品种,包括比较常见的各类仓鼠、荷兰猪、金丝熊,以及国外品种侏儒兔、垂耳兔、安哥拉兔,龙猫等。每天定时对店面进行消毒,1到3天更换一次宠物垫料。

  据业内人士讲,这类宠物销售主要集中在道外区北三道街、大发花鸟鱼市场、香坊区花卉大市场等地,经营场所七八十家,种类多达百余种。

  据介绍,依据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以及国家和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收录的物种名称,均在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受理范围内,经营者可向当地林业及畜牧部门进行查询。

  具体来说,宠物市场上常见的包括蝎子、蜈蚣、林蛙、鳄龟、巴西龟、中华鳖、金丝雀、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花鼠等,凡是经营以上这些陆生野生动物的,都必须办理该许可证,但以经营水生生物、水族观赏物种以及宠物猫狗的店铺则不在办证要求范畴内。

  市场上销售野生动物宠物的经营者,必须到当地农林畜牧兽医局进行登记备案,申领《野生动物产品经营许可证》。该政策出台后,将进一步规范市场,让消费者买到安全、合法的宠物。不具备领证资格或拒不办证的,将受到闭店限期整改的处罚,相关部门将联合对宠物市场进行监管,无证的经营者将被禁止经营。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