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机关工委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绥芬河市、抚远县依法治理办公室:
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的通知》(黑依治办〔2013〕6号)的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决定拟于5月13日至5月16日,对全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现将考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中直及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比照公务员管理)、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处级(含副处级)以上人员。
二、考试内容
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省委依法治省办根据统编教材编写的《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资料》免费发到各单位)。
三、考试时间
(一)中、省直各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系统考试时间:5月13日、14日8:30--16:30。
(二)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考试时间:5月15日、16日8:30--16:30。
(三)补考时间:5月20日、21日8:30--16:30。补考人员为:未在正式考试时间内参加考试者和参加正式考试但成绩不合格者。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网上答题的方式。登录东北网(网址://www.dbw.cn/ )首页,点击专题: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进入考试页面进行答题。
答题时间:120分钟。以点击“我要答题”进入测试开始,提交答卷结束。
试题类型:试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每个类型25道题,共计50道题,每题2分,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进入方法:输入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职务,并按要求点击中省直或市(地)即可。网站对相关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答题限制:每人答题仅限一次(进入试题界面,即认定已参与答题)。
五、考务工作
(一)中、省直各部门领导干部的考试,由省直机关工委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市(地)、系统领导干部的考试,由市地、系统依法治理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绥芬河市、抚远县领导干部的考试,由依法治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县(市、区)领导干部的考试,由县(市、区)依法治理办公室牵头,配合市(地)组织实施。
(四)考试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统一时间、统一命题。
六、成绩运用
考试结束后,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将各地、各单位组织参考情况和考试平均成绩排名情况通报给本单位及同级组织部门和依法治理办公室;个人考试结果由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通报给参考人员所在单位;考试不合格者,可允许补考一次。考试结果记入干部学法档案。
此次考试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望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动员,本着以考促学的原则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好此次考试。
中共黑龙江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
注意事项:
1、答题方法:请使用IE标准浏览器登录答题系统,//appweb.dbw.cn/law/index.html并详细阅读答题说明后,点击我要答题,输入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答题一次)。请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网站对相关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2、答题限制:每人答题仅限一次(进入试题界面,即认定已参与答题,如答题失败请于5月20日、21日8:30--16:30统一参加补考)。
3、答题时间:120分钟,以填写完个人详细信息,进入测试看到试题开始计时,提交答卷结束。
(一)中、省直各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系统考试时间为:5月13日、14日8:30--16:30。
(二)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考试时间:5月15日、16日8:30--16:30。
(三)补考时间:5月20日、21日8:30--16:30。补考人员为:未在考试时间内参加考试者、答题误操作未看到成绩者、参加考试但成绩不合格者。
4、题型说明:本题库为10套题随机抽取,试卷分为单选题、多选题两种题型。共50道题,每题2分,共100分。在每题下方点击您认为正确的选项,如果选错可重新点击正确的选项,不要点击后退,否则将退出答题。
5、试卷提交:答题完毕,请按“我要交卷”,提交即显示成绩。如没有显示成绩,可能是浏览器设置了屏蔽或网速过慢导致,不要重复点击提交或关闭。
技术客服电话:0451-87116818
注:请确保答题期间网速稳定,答题者可于5月20日、21日用答题时登记的身份证号和姓名进入本系统查询答题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请于20日8:30--16:30进行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