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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街路市场摊区管理细则出台 市场摊区不得私人承包
2013-05-17 09:57:2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佩瑶 李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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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5月17日讯 《哈尔滨市街路市场摊区管理细则(试行)》出台(以下简称《细则》),其中明确规定摊区管理单位不准以私人承包、委托管理等形式由社会组织和人员管理市场摊区,这是记者从16日召开的哈市市场摊区综合治理道里区现场会暨夏季城市环境细化管控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根据该《细则》,按照街路市场摊区占道长度或面积合理配备管理、保洁人员,每100米至少配备管理、保洁人员4人,小于100米的配备管理、保洁人员3人;街路市场摊区界线以内的区域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街路市场摊区界线以外的区域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清理处罚;每个街路市场摊区至少设置2个公平秤,并施划区域摊位标线,分类划定主食、菜果、肉类等经营区域,设立分区业户标志。

  据了解,《细则》规定业户摊位应在人行道摆放,严格控制在车行道摆放摊位。根据街路现场实际情况,摊位经营业户可统一背对车行道经营或面对车行道经营,经营物品不得下道摆放。同时,对经营肉类、鱼类等业户应在摊位路面铺装防油、防污、防水等材质的地毯,对经营水果、蔬菜等业户应在摊位路面铺装五彩布。铺装地毯或五彩布与街路市场摊区经营时限同步设置、同步撤出;摊区运营期间实行摊位业主、保洁人员、管理人员全过程的三级保洁制。

  据悉,摊区业户不准在市场摊区内私搭滥建、现场屠宰、露天烧烤、噪声扰民等妨碍其他商家正常经营;摊区管理单位先行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占道押金,后向摊区业户收取。

  又讯(记者李天池)根据《哈尔滨市街路市场摊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哈市将重点对各区街路市场摊区进行集中治理,解决二环路以内街路市场摊区散乱外溢、管理混乱等问题。同时根据人口密度、区域商业配套、居民消费情况、街路基础条件、市场摊区间距、多数居民意愿等,规划和调整街路市场摊区布局,整合撤并经营无序、管理混乱等问题严重的市场摊区。严格控制街路市场摊区总量和占道长度、面积。今年各区市场摊区(包括早市、夜市、日市、早夜市)总量至少减少百分之二十,合并市场摊区长度、面积至少减少百分之三十。内环路以内,严格控制市场摊区及其相关临时行政许可数量。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