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黑龙江省国税局8月1日起开展“营改增”工作
2013-05-18 14:22: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钊 顾硕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5月18日讯(王钊 记者 顾硕)记者18日从省国税局了解到,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将从8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

  目前,全省各级国税部门正在积极做好“营改增”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省国税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业务组、宣传报道组等八个工作推进组,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全省国税系统“营改增”推行工作。注重协调配合,与财政部门、地税部门做好无缝对接,加强税政、纳税服务等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宣传动员,通过12366热线及咨询平台收集、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做好纳税辅导和说明解释工作,帮助企业尽快适应税种转换。强化基础工作,制定试点工作相关配套政策和办法,开展对国税干部和纳税人业务培训,为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完成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据了解,此次“营改增”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以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名词解释: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