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19日讯 17岁的小刚受朋友唆使帮忙传递毒品,朋友落网,将小刚供出,并带领警方现场抓获正在交易毒品的小刚。
近日,道外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审理了此案,判决二次因贩卖毒品罪的小刚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17岁的小刚家住道外区,初中就辍学在家,网吧里结交了小勇,小勇大他一岁。最初,小刚以为小勇的钱是父母给的,俩人经常一起吃饭上网,小勇也很大方。直到2012年初,小刚发现了小勇身上的一包白粉,小勇很小心地从小刚手中夺过来说:“这可不一般,一小包要800多块呢!”小刚才知道那是毒品,俩人在一起2个多月,小刚每天都花小勇的钱,一天小勇突然消失了。
几个月后,小勇再次联系上小刚说:“不如和我一起送毒品吧,每次能赚100元提成。”小刚有点害怕地问:“送毒品是犯法吧?我不敢!”小勇则说:“你是未成年人,就算被警方发现也不会被判刑的。”听到小勇这么说,小刚开始跟着小勇运送毒品。
小刚在帮小勇第二次传递毒品时,就被道外区警方查获,小刚以贩卖毒品罪第一次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2012年10月,小刚刑满出狱20天后,小勇再次联系小刚,让他拿一小包毒品送到文化公园门口交给一个叫小磊的朋友,小勇还说,可以让小磊多给他100元路费。小磊也是他们经常联系的朋友,多次交易过毒品,小刚与小磊交易完,将卖得的700元毒品钱交给小勇后,小勇再次接到小磊的电话,称还需要—包毒品,小勇犹豫再三,决定还是让小刚去送,结果,第二次见面,小刚与小磊刚刚交易完,就被警方查获。
经审讯,小刚拒绝说出自己的上线是谁,他心里还想着要为朋友两肋插刀,但是小磊却供出了小勇。小勇被抓获后供述,当小磊当天第二次要货时,他就已察觉不对了,但是为了自保,他才让小刚去送货。审讯时,小刚才知道,原来自己第一次入狱,也是小勇出卖的,至此,小刚后悔万分。
道外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刘庆光介绍,近半年来,未成年人涉及贩卖的案件呈上升的趋势,比去年同期增长10%左右,这些涉及毒品的未成年人多半是毒品交易链的最末端,他们思想单纯,因为一点小利,被朋友或身边人唆使,加之不懂法,容易成为替罪羊。
刘庆光说,年满14周岁以上,从事非法活动,按照情节轻重,都将承受一定的法律制裁。未满14周岁犯罪,将根据具体情节,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未成年人应该远离毒品,拒绝诱惑,不要心存侥幸,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