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4日讯(王珩 记者 印蕾)记者24日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即日起至6月5日,我省将集中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范围是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消防部门将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并抄报住建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提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近年来,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火灾事故频发,近年来的典型火灾案例有:
1、2010年5月3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二道河村中铁十九局在建铁路隧道工地民工彩钢板工棚(芯材为聚苯乙烯)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伤。
2、2010年11月5日9时许,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该商厦建筑外围使用铝塑板、玻璃幕墙和实体墙封闭,严重影响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
3、2011年4月9日15时许,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品百货大楼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8000平方米。据调查,该百货大楼在扩建工程二层违章搭建的民工住宿,施工区和商场营业区采用易燃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作临时分隔,导致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
4、2012年10月10日5时,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陈河乡引汉济渭工程中铁十八局建筑工地一彩钢板(芯材为聚苯乙烯)活动房发生火灾(定性为安全生产事故),起火至建筑倒塌仅6分钟,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踪、24人受伤。
5、2013年4月14日6时38分,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一景酒店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据调查,起火建筑二层网络会所屋面采用可燃夹芯材料的彩钢板,吊顶、墙面、楼梯间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导致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