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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骗邻居3万7年后自首:我舅在拆迁办弄好房号没问题
2013-05-28 14:43:47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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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5月28日讯 7年前,家住哈市道外区的老张一家面临拆迁。为了得个好房号,老张一家听信了邻居赵某的劝说,将借来的三万零二百元,让赵某拿去“疏通关系”。让老张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赵某便家中落锁,音信全无。7年后赵某投案自首,并归还了一部分诈骗款项。5月20日,赵某被道外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2005年12月,道外区的老张家面临拆迁,人人都在打探消息,希望换套大房子。一天,老张媳妇在院里听到邻居赵某打电话,说:“好说,我舅舅在拆迁办,帮你弄个好房号没问题!”老张媳妇想:有好房号的话,听说可以选套上百平方米的大房子。她便赶紧回家找老张商量。当天老张夫妇把赵某请到家里,说明了本意。赵某表示没问题,但需要4万元好处费。老张表示家中没有那么多钱,明天就去借。事后,老张说:“以为都是邻居,也没想到他会骗人。”

  第二天,老张带着三万零二百元钱,找到了赵某。老张解释说自己实在没有4万元,等事情办妥了,一定把剩下的钱补上。赵某交代两句便快速离开。回家后,老张一家便耐心等待,没想到一周后,老张发现赵家大门紧锁,早已人去楼空,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老张向道外区警方报案,但赵某已经逃往外地,始终没有音信。2012年3月,警方从赵某的家属处得到线索,赵某已经化名,现在大连做水产生意,而且刚结婚1年。得知警方已在网上通缉他后,已经35岁的赵某终于想通了,打算结束东躲西藏的日子。2012年12月15日,他返回哈市自首,且与老张协商好,先期赔偿老张一万元,剩余的二万零二百元,分两次在一年内还清。

  经道外区法院审理认为,赵某诈骗罪成立,但因认罪态度很好,且投案自首,并返回了部分诈骗款项,应从轻处罚。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得知判决结果,赵某如释重负,他说当年骗钱是年少不懂事,这些年东躲西藏,过年也不敢回家,这是七年来第一次心里感觉轻松了。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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