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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 "社会福利"翻一番 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7154元
2013-05-29 09:07:55 来源:大庆网  作者:李东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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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9日讯 7154.9元,这是2012年大庆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

  “这个数,比全省平均值高1400元。”国家统计局大庆调查队副队长吴永坤说。

  转移性收入包括三部分:一部分是政府给予个人的养老金、离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救济金等;一部分是单位给予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等;一部分是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如果地方财政相对充裕,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就比较高。因此可以理解为,转移性收入也是一项社会福利。

  五年间,随着大庆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以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不断健全,地方财政给予市民的转移性收入不断增长。

  以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为例,2007年大庆市人均3015元,到2012年提高到6759.3元,已占到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6.8%。在整个居民收入中,其地位仅次于工资性收入。

  再比如,大庆市不断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全国率先建立城市“十位一体”和农村“六位一体”低保综合救助体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到2012年,市区最低工资、城市低保标准分别达到1160元和423元,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正是以地方财政为主的各种转移性收入,推动城镇居民得到的社会福利越来越多。

  大庆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007年3247.4元,2012年7154.9元,五年间增长了1.2倍,年均增长17.1%,远远高于可支配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增速。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