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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质交通环境 服务百姓出行
2013-07-02 11:05:03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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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为进一步让百姓了解交通政策法规,为创建平安和谐鹤岗奠定坚实的基础,市交通运输局自本月2日起推出《交通政策法规知识窗》专栏,每周二、周四在本报二版刊发,希望广大读者给予关注。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哪些监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应当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应当接受司法监督,应当接受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

  2、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有哪些?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应当遵循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规定,包括催告、听取意见和申辩、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送达、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执行回转、执行中禁止性规定等规定。还包括实施强制拆除须满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又不提起诉讼;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进行公告等。

  3、路政许可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属于国、省道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属于县道的由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属于乡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一)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