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4日讯 (吴琼 记者印蕾) 省妇联十届五次执委会4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37名代表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记者从省妇联获悉,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13年9月在北京召开。根据全国妇联对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的要求,经过差额推选、综合考虑、严格审查等程序,确定了我省出席中国妇女十一大代表人选。我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36名代表(不含全国妇联领导1名)中,专职妇女工作者16名,占44.44%;其中省妇联2名,市(地)妇联13名,县(市、区)妇联1名。各界妇女代表20名,占55.56%;其中农业3名,教育、医药卫生、社会服务各2名,工业、商贸、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新闻出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1名。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9名,占25%;其中农民3名,工人1名。中共党员32名,占88.89%。民主党派(无党派)4名,占11.11%。少数民族4名,占11.11%;其中赫哲族、达斡尔族、回族、满族各1名。归侨侨眷1名,占2.78%。36名代表全部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3名,占8.33%;大学10名,占27.78%;研究生23名,占63.89%(其中硕士12名,占33.33%;博士5名,占13.89%)。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代表11名,占30.56%。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代表31名,占86.11%;新当选代表29名,占80.56%。代表平均年龄46.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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