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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重拳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2013-07-05 08:50:49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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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5日讯 记者近日获悉,市环保部门将利用5个月的时间集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等超标排放行为、重金属排放企业、医药行业及污染减排等重点工程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此次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是在巩固我市近年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动员部署、集中检查、督察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集中精力解决百姓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首先是严格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加强电力企业燃煤机组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钢铁、水泥、焦化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除尘设施的运行监管。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严查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整治力度。彻底摸清排污企业废水排放去向,严查利用渗井、坑塘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一方面重点检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严查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督促在建、未建污水处理工程倒排工期,按时限要求投入运行。

  其次是集中开展涉重金属类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并严格做到“六个一律”。即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擅自闲置、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也被纳入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执法人员将排查不留死角,摸清医药制造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台账。重点排查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园区集中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群众反映的园区污染问题解决情况。同时,深入整治医药制造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废水、废气、废渣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装置,依法予以淘汰关闭。执法人员还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处置环节。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