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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律师说法”栏目第4期
2013-07-15 09:14:09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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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律师说法第4期 编辑部展示页

  • 18岁打工女卫生间产女扔下3楼 监控器拍下抛婴过程

    生活报7月11日讯 9日9时31分许,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信恒花园小区内,一个小布包被人从三楼半抛了下来,悄无声息的,连在5米外乘凉的居民都没注意到。一分钟后,一辆轿车从布包上碾轧而过,保安和居民这才发现布包上有血迹,一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人世。点击了解详情>>

  • 婴儿坠落的窗口

  • 本期律师: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李景荣律师   

    律师联系方式:13359993631

      

      将已活生生来到人世的婴儿抛弃致死,无疑构成故意杀人犯罪,弃婴者应当受到严厉的道德谴责并承担刑事责任,自不待言。

      然而,弃婴是由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而形成的复杂社会表象,单纯的故意杀人不足已全面评价和阻止弃婴现象。

      弃婴个案各有不同。仅就本案而论,本案中的弃婴者,刚刚年满18岁,是离家单独在哈的打工者,月收入2000元左右,在哈租住床位。尽管她还是个稚弱的孩子,婴儿是自已亲生的,扔到楼下是会死亡的,她自己也要被判刑的,这些她不会不知道。但是,她还是这样做了。痛恨、痛心之余,我们是否应该客观、冷静地拷问社会对此的责任:

      1、18岁,这个弃婴者刚刚成年,在她的家庭和学校的生活、教育中,对于道德教育、社会责任和法律教育进行得怎样?是否可以通过这一事件警醒我们的家长、教育者,“人之初,性本善,”育人者,从根本抓起。

      2、离家打工,社会的管理方面,可否建立对暂住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道德教育、法律教育和异常现象调查、登记、定期随访制度,尽可能从源头控制案件的发生。

      3、给用工单位科以对被用工者的关心、教育、管理、发现或者应当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管理机关报告及不及时报告的责任。

      4、建立对人们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工作所在地的各部门以及用工单位和转换单位的联动管理机制,及时登记、及时沟通、开展联动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从人的思想根源消除不正当念头,从而使事态在可控之中。

      5、尽快建立综合社会保障制度,使人们的生活(包括打工人员)得以正常的基本保障,从根本上消除对生活窘境的恐惧。当然,这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论。

      6、利用舆论宣传的强大导向作用和教育作用,与法律部门、社会保障等部门联手行动,开展经常地而非突击式的道德、社会保障发展和法律教育。

      笔者认为,道德、法律、社会保障等等,哪一个单独方面,都不是万能的,消除弃婴这种使人痛心的社会现象,必须从根本抓起、从源头抓起,综合治理,方可奏效。

       

  •   “律师说法”栏目是东北网联合省内多家律师事务所重点推出的普法栏目。该栏目通过“一事一评”的模式,以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优秀资深律师为主笔说法,对我省近期发生的热点新闻事件进行法律分析,普及法律知识,传播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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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主编:宋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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