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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遇行人不减速避让 罚驾驶员50元
2013-07-15 11:19:2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吴凡 马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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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5日讯 14日14时许,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对一辆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司机罚款50元。据哈市交警部门不完全统计,今年至今,哈市发生因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不避让行人导致的交通事故20起,造成3人死亡,19人受伤。

  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

  现象一 转弯车辆不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14日12时50分,在道里区友谊路与经纬街的一斑马线上,大量观看音乐喷泉的行人正在按灯通行,但从经纬街左转弯的车辆却不时在人流中穿插,由于车速都比较快,许多领着孩子的家长只好在马路上走走停停地躲避。13时40分,在北安街与安国街街口,3个行人看见信号灯变绿后刚要通行,就听见左侧右转弯车辆传来喇叭声,一名大人连忙拽着小孩又重新回到了道边,另一名男子则小跑着“冲”过了马路。此后,右转弯车辆一辆接着一辆,一些行人在等待了20多秒后才走上人行横道通过路口。一市民表示,就怕在这过道,车辆右转弯的速度都挺快。有楼挡着也看不见车辆过来,有时刚走到一半就被吓一跳。

  交警部门表示,转弯时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在日常出行中最为常见,也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原因是驾驶人自认为右转弯可以不受信号灯的限制,按信号灯通行也属于正常行驶,当遇到行人按灯、按线通行时缺少主动让行的意识。此时,如果行人自认为在斑马线上有安全保障,忽视了观察瞭望或是不选择避让,就会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此外,车辆转弯时驾驶人安全视角受限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事故案例:2013年7月5日11时10分,路某驾驶黑AG3941金龙牌大客车沿道里区安顺街由北行驶至安国街路口右转弯时,与正在路口西侧人行横道线内由北向南过安国街的行人郝某碰撞,造成其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现象二 无信号灯不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14日14时10分,在南岗区春申街一处无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由于来往行人较多,许多驾驶人没有停车避让,而是选择从人流中“挤”过去。一辆黑AJ7182(黄牌)大客车面对人群中一名没有“让行”的打伞男子身后擦过去,非常危险。据站前交警中队副中队长王智勇介绍,近期发现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现象比较突出。对此,交警中队加大了纠违力度,对那些不避让行人,又鸣笛的驾驶人合并罚款100元。

  交警部门表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为了提高通行效率和减少油耗,一般情况下会尽量避免减速,或是停车。因此,一些驾驶人往往会与行人争抢,通常是第一辆车不停车让行,后方车辆就会陆续跟随,形成人流被车流切断的现象。这种情况极易发生因人车距离较近导致的刮碰、碾压等交通事故发生。

  事故案例:2013年5月27日16时20分,吕某驾驶黑ATD761轿车在道里区新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新阳路与建诃街路口时,将在人行横道上由北向南步行的行人丁某撞伤。

  据交警部门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避让。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过马路应当避让。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