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生活资讯
搜 索
通达街(前进路—新阳路)路段 272个人行道泊位计时收费
2013-07-18 11:20:4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楠 王辛娜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7月18日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经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批复备案,通达街(前进路—新阳路)路段272个人行道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为:停车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15分钟以上2小时内收费标准为5元/台;超过2小时的按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夜间时段(20时—8时)实行计次收费,收费标准为6元/台次;24小时最高收取停车费15元/台次。此项收费为经营性收费,结算时须给付税务票据。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