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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严查车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一日取缔70违法车辆
2013-08-06 17:11:48 来源:东北网  作者:吴凡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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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6日讯(吴凡 记者 岳云雪)哈尔滨交警部门近期重点加强了对各主要路口的日常管控,通过电子摄录和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从严查处机动车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6日,交警道里大队在经纬街转盘道出勤,仅一上午时间就在该路段查处70余台违法车辆。

交警部门严查车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吴凡摄

  6日10时30分许,在经纬街转盘道交警执勤区域,一台开启警灯的移动违法摄录车呈南北走向停放,车身上的摄像头正对着路口东北角。据执勤交警介绍,因田地街方向车流辆较大,经常有车辆占用直行道右转弯,交警在使用车载摄录系统进行抓拍时,也会对部分违法车辆进行现场处罚,确保达到最大的震慑警示效果。随后,交警发现有违法车辆时就会及时上前取缔,而个别趁交警执法时侥幸通过的车辆也被一一锁档。

移动违法摄录车。吴凡摄

  10时55分许,一台黑A7908A号轿车因“走错道”被取缔。驾驶人彭洪永下车后即承认了错误,表示因不熟悉路况,进入路口后才发现目标地点在右侧,是下意识转的弯。对此,交警表示,其相邻右转弯道同时也是直行道,如违法转弯极易阻碍其它车流正常通行,并告知正确做法应是先按导向箭头通行,然后才能在其它不妨碍通行路段掉头。就在交警进行处罚时,一台黑A11959号轿车因占用直行道右转弯险些与一辆正常右转弯的红色轿车发生刮碰,并快速驶过交警身边,但整个过程已被移动违法摄录车全程录像。

  交警部门表示,驾驶人在驶入路口前,应注意观察车道导向箭头或交通导向标志,并根据所需方向进入导向车道,如进入实线分道线后不得再临时变更车道。如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将依法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2分。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