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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偷换门牌逼买方弃购 买房人因所签合同无效败诉
2013-09-04 09:15:4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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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4日讯 日前,为省钱,市民陈亮(化名)从一家建筑施工单位手中买了一套抵账房,正准备入户忽然发现,本来是临街的房子变成临近院内了。原来开发商已将房子转卖他人,为逼迫陈亮放弃购房,偷换了门牌。律师提醒,抵账房猫腻多,应谨慎购买。

  大约一年前,一位朋友向陈亮推荐了一套价值80万元的抵账房,而在同样地段购买类似房产要多花约8万元。陈亮对此很满意,与施工单位签订了购房合同。此后不久,陈亮再次看房时忽然发现,房子出了问题,本来是临街的房子变成临近院内了。咨询后才知道,是开发商故意调换了门牌号,目的就是想让陈亮放弃购房。原来,开发商已将房子卖给别人。此后,陈亮数次找到房子的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但双方互相推诿,事情毫无结果。

  一怒之下,陈亮将开发商与施工单位告上法庭。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陈亮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建设单位返还陈亮80万元购房款。虽然拿回了买房钱,但前后1年左右的时间全都浪费了,同时,因错过时机,相同地段类似的房产也买不到了。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川是陈亮的代理律师,他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禁止交易,而在抵账房交易过程中,通常都是由买房人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由于施工单位没有房屋权属证书,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归于无效。所以,在购买抵账房时,要直接与开发企业签订合同,同时认真审查其售房手续是否完备。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