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在人行道上的车辆
井街路口的限速标志
□陈欣本报记者 王铁军文/摄
江畔路和防汛路是相连贯通的沿江景观通道,市民反映,这条沿江通道上江畔路限速40公里/小时、防汛路限速30公里/小时,但车辆大多超速行驶,行人过路困难且有安全隐患。
定速驾驶被超越
近日,记者驾车从道外北十八道街路口驶入江畔路,路边的交通标志牌上标明“限速40公里/每小时”。记者以40公里/每小时的匀速行驶,行至防汛路公路大桥附近时,共有127辆车超过记者的车,很多车辆时速超过60公里/每小时。
从九站街到香格里拉酒店的防汛路段,因路面平整,超速现象尤为突出。采访中,不少司机称不知道限速变化,一路从道外江畔路开过来,速度未减。
过马路如同跑百米
记者在市人大旁的人民广场处看到,在此活动的市民约有千余人,一些市民到江畔时,选择通过防汛路到江边,且过路的人群以老年人和儿童居多。但这里只有2条斑马线,也未设置减速带和信号灯。
在友谊宫后身防汛路,过了道就是斯大林公园,园内有一处面积很大的健身广场,由于路面没有斑马线,加上通过此路段的车速较快,市民过马路时需要和机动车“赛跑”。
机动车遇行人应让行
从道外区北十八道街到道里区公路大桥的沿江通道全程共6.8公里,仅有2处减速带,分别在防汛路上和公路大桥附近。
在防汛路与九站街交口的两条减速带,早已磨平失去作用。按规定,机动车行驶遇有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斑马线上的机动车如不避让行人,一律罚款50元,斑马线附近乱鸣笛催促的车辆,也将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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