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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强化受理行政效能投诉工作
2013-09-09 10:54:44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 赵 丽 关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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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9月9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市纪委监察局日前下发《关于受理行政效能投诉工作的公告》,全面加强我市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查办工作。

  《公告》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十种情形的,企业和群众可向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一是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的决定、指示、命令的;二是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监管不力,致使投诉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社会秩序遭到破坏的;三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申请事项不予办理的;四是无法定依据或不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五是履行职责拖拉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未按规定时限办结,致使投诉人办理事项延误或者造成损失的;六是执行公务态度蛮横,故意刁难,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七是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审批)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审批)的;八是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九是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告知义务或者服务承诺的;十是其他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

  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构为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投诉方式有三种:一是设立投诉电话: 0452-963777;二是到位于市政务服务中心223室的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三是来信投诉,将投诉信寄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邮编:161006。

  据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投诉受理和查办工作。对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将严查重处,决不姑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在全市形成行政效能投诉的威慑作用,促进各部门优质服务、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同时,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纪律,保护投诉人权益。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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