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文卫·体育  >  文卫
搜 索
我省试点规范药物储存配送 不达标企业将撤销从业资格
2013-09-13 13:59:0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郜天一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13日讯 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该局将开展储存配送药品业务试点工作,逐步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确认省内相关批发、物流企业开展储存配送药品业务的资质。

  据了解,今后,我省药品批发企业在具有现代物流条件且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后,可向当地药监部门提出从事储存配送药品业务的申请。省药监局将确认其是否具备开展储存配送药品业务的资质。

  省药监局要求,储存配送药品业务开展前,委托方应审计被委托方的经营范围、储运条件及能力。被委托方应复核委托方药品的储运状态,对渠道来源不明、企业资质和储运状态不合规的业务,不得接受委托。业务开展时,委托方应加强对被委托方的监督,若发现被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违法行为,应立即向药监部门报告,并中止双方的药品配送业务。据悉,被委托配送企业若存在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再符合药品储存配送要求,省药监局将视具体情况撤销该企业的药品储存配送业务资格。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