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8日讯 昨天,记者从全市业主委员会工作培训会议获悉,截至目前,哈市今年新成立452个业主委员会,覆盖数百个居民小区,预计年底实现600个新建目标后,全市一半居民小区都将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物业问题由居民自己“说了算”。
长期以来,哈市一部分业委会由于在组织结构和选举程序上相对不完善,导致部分业委会有事不管,出了事就躲或只为谋求个人小利益而存在。特别是当居民和物业公司发生物业矛盾与纠纷时,部分业委会不能公正公平地代表业主行使权利,直接引发个别物业项目和业主间矛盾升级。
今年,哈市为加强业主大会建设,发挥业主委员会正能量,在全市居民小区内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截至目前,数百小区按相关程序新成立452个业主委员会,年底将达到600个。目前哈市有2000多个居民小区,已有业主委员会近千个,到年底,全市一半的居民小区都将成立业委会。
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整个小区“意愿共同体”的引导者,也是业主居住拥有、物业企业服务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当业主共同利益受到侵害、业主和物业发生矛盾时,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作为业主代表,向有关政府机关反映情况。但同时业委会的行为也将列入行业监管范围内,对不负责的业主委员会照样可以实施罢免或解散,进行重新选举。
业主委员会
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