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6日讯 (迟志磊 记者 陈显春) 26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工商局获悉,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体业户负担,省工商局研究决定从10月1日起,全省停止收取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工商机关所属社团组织会费。
记者了解到,省工商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从10月1日起不准为任何机构、任何部门代收各种费用,不准巧立名目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真正做到零收费。并明确各级社团组织对于已经收取和历年结余的会费,要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规范、合理使用。特别要求进一步做好协会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好服务于会员的各项活动,不能因为停收会费消弱服务职能和帮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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