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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交警联合治理“残疾人代步”类车辆非法营运
2013-11-10 14:35:58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慧东 康禹 马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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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0日讯 (王慧东 实习生 康禹 记者 马冀) 经过一周综合整治之后,哈尔滨市交通局、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9日开始联合在哈市范围内对当下社会反应强烈、严重干扰经营秩序、以机动车加扣“残疾人专用棚灯”参与营运的各类突出非法营运行为予以重拳打击。

哈市交警站前中队民警王志勇正在检查残联车。东北网记者 马冀 摄

  据统计,9日、10日两天时间里,交警部门暂扣非法摩的、港田车共计270余台,两部门共收缴违规安装的“外置式残疾人标识棚灯”和“内置式空驶灯”共计21块,取缔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加扣“残疾人用车标识棚灯”的社会车辆8台。

  据了解,天气转冷之后,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供不应求的供需矛盾加剧,导致即使在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下,除了贪图低成本追求高利润的港田、摩的仍然铤而走险从事非法营运之外,当下广泛出现的机动车加扣“残疾人棚灯”、并以此为标识,从事非法营运的“黄帽子车”也呈多发趋势。 9日和10日两天哈市交通局联合哈市交警部门在市区客运站点、商服旅游区域等乘车需求较大的地域从各自职能入手开展了联合性综合治理,涉及路面交通违法的交警当场处罚,涉及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当场移交交通部门进行再处理再处罚。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是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也增加了取缔难度。

  周末两天,交警部门暂扣非法摩的、港田车共计270余台,两部门联合共收缴违规安装的“外置式残疾人标识棚灯”和“内置式空驶灯”共计21块,联合取缔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加扣“残疾人用车标识棚灯”的社会车辆8台。

  交警部门提示,进入降雪期哈市交通事故进入高发期,出行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乘用高峰期或高峰地点,可采取公交、出租与地铁交叉换乘的“缓冲式”出行办法解决出行难的问题,切忌乘座各类非法营运车辆,以确保出行安全和权益维系。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