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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救助模式初步形成
2013-11-12 11:15:4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郭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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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1月12日讯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经过多年的摸索实践,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控网络;日常救助工作细致、应急救助快速响应的灵活机制;保护性救助与源头管控相结合的标本兼治的“黑龙江救助模式”。2006年至2012年,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6547人次,今年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571人次。

  据省救助总站站长谭云杰介绍,目前,全省共有救助管理站77所,其中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所,在建8所。近年来,我省流浪人员救助工作格局上建立了“1+4”工作机制,在建立22个厅局参加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又建立了四项机制,即绿色通道机制,优先安排流浪人员乘车返乡;铁路换票机制,持救助管理站提供的换票证即可在指定窗口换得返籍车票;定点救治机制,指定了35家定点医院,先救治后救助;疏导矫治机制,引入专业教育人员和学生志愿者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群防群控上用责任引领参与。一方面,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和社区等基层组织的责任,在乡村和社区设立救助点,救助服务向末梢延伸。另一方面,倡导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动员他们积极参与流浪救助管理,大学生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社会组织和专业化团体成为救助管理的重要力量。

  日常救助上延时间、细排查。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延长主动救助、巡回救助时间,加大街头巡查、救助和劝返工作力度,对于确实不愿入站受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并派专人盯防;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时间上侧重夜间,区域上侧重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热力管线、废弃房屋、火车站等流浪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的区域。

  应急救助上做到“2431”。全省救助管理机构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无着人员求助有门路,社会提供线索有渠道。救助机构得到生活无着人员的线索后,市区内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实施救助,郊区或偏远辖区1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实施救助。距离较远一时无法赶到的,救助机构指导附近乡镇、社区等组织搞好应急救助,保证第一时间解除求助人员的生存危机。

  标本兼治上实施全过程管控。对辖区内困难和问题家庭、有出讨经历、有流浪倾向的、事实无监护儿童等分类建档;对痴、呆、傻、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巩固一个,避免其发生意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流浪人员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五保”供养保障体系,提供就学机会;对于想工作但无一技之长的,帮助他们参加劳动技能培训,让他们能自食其力,避免二次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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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