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7日讯 执行国家最低保护收购价水稻收购工作昨天在我市全面启动,标准水稻收购价由去年的每市斤1.40元提高到今年的1.50元,执行期限为今年11月16日至2014年3月31日。国家临储玉米、大豆收购也将随之陆续展开。我省2013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工作同时启动,包括中储粮直属库在内的省内369个收购库点同步敞开收购。
今年我市玉米、水稻种植面积比去年增加近120万亩。为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国家出台了最低保护价政策和临时存储政策,全市98个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今起“开秤”收购。
在收购过程中,各库点将严格执行质价标准,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将收购时限、质价政策、收购纪律等主要内容,在库区显著位置张榜公告,并接受咨询,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对农民送交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做到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并及时兑付送粮款,确保国家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
据市粮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粮食质量高、水分低,农民心理预期高,社会企业入市审慎,市场经营性收购将呈现弱势格局,预计国家政策性收购价将成为我市粮食收购的主导价格,农民大部分余粮将集中交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今年我市将加大粮食销售力度,扩大省外重点城市粮油直营店数量,研究探索规范的运营模式,形成销售运营网络,重点宣传我市绿色、优质粮食资源,确保好粮卖上好价格。
据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负责人介绍,按政策要求,今年最低价稻谷收购由中储粮总公司作为统贷统还主体,由中储粮公司、黑龙江省粮食局、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3家联合负责管理,目前,已在省内13个地市共确定了水稻收购库点369个。农发行省分行已安排各类粮食收购贷款773亿元,如政策收购需求增加,将随报随审随贷,以确保及时足额将粮款支付给农民。
另据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介绍,今年确定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是农民交售三等标准稻谷到库价。为保证对农民送交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稻谷收购顺序将先由国有粮企组织收购,如仓容不足、农民送粮集中,则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租用社会仓容增加收购点,还可以搭建露天设施,以扩大收储能力。为减少农民集中售粮排长队的现象,各收购库点还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前沟通,开展了预约收购业务,使农民们能够有序卖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