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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官司12年没拿回钱 78岁原告:有生之年能维成权吗
2013-12-09 10:40:23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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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9日讯 拿着12年前的法院判决,今年78岁的汪延滨老人已经为自己“维”了12年的“权”,仍然两手空空。他说,真不知道,自己这把子岁数,能不能等到这份判决落实的那一天了。

  法院“财产保全”的地,被村里修了路

  近日,汪延滨老人向本报记者讲述了自己12年艰辛的维权经历。2001年,姜某、徐某向他借款20万元,因过期不还,他将二人告上法庭。随即,道里法院对姜、徐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做出扣押处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期间,姜、徐私自将法院已经扣押在村委会的12万元占地款支出。

  当年8月,法院做出判决,为维护汪延滨的合法权利,将姜、徐二人位于道里区新农镇团结村一处300平方米的房号地进行查封,并将财产保全书送达到村委会。此时,姜、徐已经不见踪影。

  有了这份判决,汪延滨心里终于有了底,“即使钱追不回来,有这块地也可以养老了。”

  哪知此事再生变故。2002年,团结村修路,在没有通知法院、也没有通知汪延滨的情况下,将那块处于查封状态的房号地占去了一半。等汪延滨知道时,路已经修完了。

  维权12年,换来的只是一堆“无效承诺”

  此后,汪延滨无数次与村里沟通,讨说法,但村支部书记换了三届,到今年仍然没有结果。

  今年5月23日,汪延滨再次找到现任村书记徐明海,徐给汪写下一张名为“协议书”的白条,承诺“因团结村在2002年修路占用汪延滨宅地一处,没给补偿,村每年给汪延滨1000元……”汪延滨说,这每年1000元,相当于村里从2002年起租用他的地。但等了两个月,他没有收到一分钱。

  10月,汪延滨找到执行此案的新发法庭庭长吴志刚进行沟通,最终在双方“各退一步”下,达成一致:由团结村收回300平方米房号地,一次性支付给汪6.5万元。11月5日,徐明海在法院表示,“11月20日前,村里还1万元,向镇里借3万元,先还汪4万元,余下2.5万元,在原地号建完房屋后还清。”

  然而到了还款日,汪延滨仍然两手空空。

  12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新发法庭。吴庭长介绍,应村里要求,11月15日,法院已将占道后剩余的150平方米土地进行确认。作为12年的积案,目前只需要执行还款计划了。

  此后,记者联系到新农镇镇长谭立伟,谭表示,此事已经多次与团结村沟通,并将积极配合还款事宜,但无法拿出具体还款时间表。

  听到这个消息,汪延滨老人再次失望了,12年,没能为自己讨回应得的利益,真不知自己有生之年,能不能见到这“缩水”的6.5万元。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