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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
2013-12-12 16:25:01 来源:东北网  作者:魏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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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2日讯(记者 魏义松)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6个市地和农垦、森工系统,考察31所义务教育学校,召开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校长、教师、学生家长近300人参加的20场座谈会,对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482所,在校学生307.27万人,专任教师24.42万人。全省小学净入学率99.8%,初中净入学率99.73%。

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报告。东北网记者 魏义松摄

  报告中说,我省各级政府始终把义务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取得明显成效。

  报告中说,我省依法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了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在不断探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途径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关注扶持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度建设,探索县域统一配置和管理师资模式。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障弱势群体享有义务教育平等权利。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省政府明确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后与当地学生享有平等参加中考的权利。

  报告指出,我省着力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升学政策,推行阳光分班,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责任追究制度,禁止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或举办、推荐到课外辅导班上课。省教育厅连续5年开展“群众满意学校”创建活动,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专项治理。2013年,取缔无资质办学点(班)285个,限期整改民办学校76所,吊销办学许可证的文化补习学校9所,处理在职教师45名,追究处分学校领导干部10名。在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方面,我省积极采取措施,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标准,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强化农村教师队伍培训,引导城市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组织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帮扶支教、优秀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等,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报告针对实施义务教育法中存在的应试教育问题突出、义务教育资金缺口较大、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教师待遇有待提高、相关地方性法规未能按上位法适时修订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