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哈市地下车位明年分9档收服务费 涵盖水电供暖等费用
2013-12-13 07:38: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咪 王辛娜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2月13日讯 入冬以来,地下车位热费问题成为市民投诉焦点——哈市物业公司大多向有地下停车位的业主收取车位热费。收取标准不一,有按照使用面积收的,有按照公摊面积收的,还有的是含车位管理费中。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目前哈市居民地下停车只收取综合服务费,该服务费内已经包含了供热费用。为规范地下车位收费,哈市地下车位收费明年将执行“分档制”,按保暖、保洁等设施配备不同分解成9个基准化标准,实行分档收费。

  市民投诉:地下车位收热费不合理

  地下车库室温普遍偏低,大多在10℃左右。许多业主表示,地下车位不仅每年要缴纳千余元的管理费,到了供热期,还要按照公摊面积缴纳热费,这种收费十分不合理。

  记者调查发现,在热费的收取上,不同物业公司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有的按车位使用面积收取,有的按公摊面积收取,有些则包含在车位管理费中。虽然一些物业公司表示“收取车位热费确实没有依据”,但物业公司收取车位热费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是单独收取,有的则是同管理费绑定收取。

  物价部门:物业无权单收车位热费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居民地下车位目前收取综合地下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已经涵盖了水电、供暖、保安、保洁等费用,物业无权按照供暖标准18℃收取地下车位供暖费用。

  单独收取热费的为“车库供暖”。按照规定,居民自用车库应按照居民车库热费标准收取,在一个供热周期,按照40.35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如果居民自用车库建筑层高超过3米,每超高0.1米,加收3%的热费。

  特别提醒:物业违规收费业主可拒交

  为进一步规范地下车位费用收取,市物价部门明年将按照“裁量基准化”设定“刚性化”的审批结果,根据保暖、保洁等设施标准将物业小区配用的地下停车位服务收费标准分成9个基准化标准,业主按照不同的服务等级交纳相应的车位综合服务费。

  市物价部门提醒市民,如果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以拒绝交纳,并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维权。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