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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交警再次强调:现场处罚一律按规定记分
2013-12-23 10:10:05 来源:生活报  作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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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2月23日讯 针对近日社会上谣传的哈市交警部门“只交罚款不扣分”的传言,22日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再次强调,这些社会传言并不属实。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中,哈市交警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据哈市交警部门介绍,在执法过程中,交通民警对机动车驾驶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依法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现场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当场处罚,并同步实行记分。对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哈市交警部门严格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和省交警总队下发的《关于加强交通违法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哈市交警部门表示,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业务时,对当事驾驶员身份将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对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的驾驶员,坚决予以记分处理。同时,为了从严管控重点车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利用记分手段控制重点车辆违法发生率,针对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工程救险车、公路客运车、校车、租赁车、公交车、出租车等部分重点车辆全部实施记分处理。此外,交警部门建议:一是及时查询自驾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可登陆“哈尔滨交警信息网”或“龙江交警网”交通违法查询页面了解违法情况,也可到各辖区交警大队处理窗口查询办理。二是增强自身法律法规意识,预防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三是远离非法中介,不要因贪小便宜而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市民可通过登录哈尔滨交警信息网(//auto.dbw.cn/hrbjj),足不出户办理电子监控非现场违法业务。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