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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民申领、换发、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
2013-12-26 14:30:14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鑫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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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6日讯 (王鑫 记者 岳云雪) 记者26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将从2014年初开始,公民申领、换发、补领居民身份证,将登记指纹信息。

  据介绍,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可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有利于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用证单位更加快速、准确地甄别持证人身份,为公民参加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更好的服务。有助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我省各地公安机关今年年底已经完成了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试点工作,2014年年初全省将全面开展此项工作。

  据了解,公民已经领取了并且尚在有效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可以继续正常使用。公民只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登记指纹信息,不大规模集中换证。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需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指定的办证点,采集指纹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办证必需的信息。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不另外收费。

  据介绍,为保护公民隐私和身份信息安全,居民身份证中存储的不是公民指纹图像,而是数字化后的指纹信息,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的指纹信息安全。

  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只采集两枚指纹信息,仅用于核对居民身份证真伪。正常情况下采集右手拇指、左手拇指两枚指纹。如有特殊情况按照食指、中指、环指、小指的顺序采集两枚指纹,原则上左、右手各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