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13日讯
李勇代表直言快语:“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正式实施至今已有6年多的时间,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没有完全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他感叹说,不仅相当一部分的企业和团体等没有实施年休假制度,而且在已实行该制度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一部分企业和团体中,许多职工的年休假待遇被压缩、被“打折”,甚至多年享受不到,也没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他认为,严格执行休假制度是保障职工权益、尊重国家法律的体现。《劳动法》、《公务员法》包括《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得不到忠实的执行和尊重,将贬损法律自身的信用与权威,降低公众对法治的信任与期许。他说,带薪休假制度还能够刺激社会消费,拉动国民经济,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旅游业拉动内需、促进就业的作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客观上能起到从空间和时间上分流旅游客源的作用,缓解假日集中旅游对交通、景区等方面的压力。
为此,李勇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提高相关法规的刚性约束和可操作性,有关部门加大督促力度,在检查与处罚等方面出台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提高处罚标准,增加违规成本;完善劳动监察制度,促进相关政府部门切实履行劳动监察职责。同时,工会方面要从组织建设、运行等方面加强对职工带薪休假权益的保障,建立相应维权机制,帮助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