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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二塑职工不满政府网唬人 6个股东仨董事长亲属
2014-04-10 07:34:23 来源:生活报  作者:崔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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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4月10日讯 《1万“买”走671万国有资产?》报道了绥化市绥棱县黑龙江省绥棱第二塑料有限公司员工对5年前国有股份改造的种种质疑后,引起社会舆论高度关注。9日上午,绥棱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绥棱县政府新闻办已在绥棱政府网上发布了相关“说明”。

  对此“说明”,绥棱二塑职工表示强烈不满。职工代表王金铁、郭秀全说,这个“说明”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纯属糊弄人。实际情况是,省绥棱二塑百名职工联名于2013年5月份向绥棱县委、县政府提出诉求。要求解决2008年国有股转制侵害职工的权益,至2013年10月,绥棱县委、县政府告知职工,“转制已经完成,与受让方多次调解不成,职工认为不公平可走司法程序”。2013年11月7日,多名职工联名向绥棱县检察院举报绥棱二塑国有股受让方代表、二塑董事长张献义在企业经营以及国有股改造过程中诸多违法犯罪问题,并多次到县委、县政府、县检察院追问调查情况,而绥棱县委、县政府、检察院互相推诿。一方面,检察院办案人员说“转制问题由政府负责”,政府又说“检察院要对转制问题是否涉及违法犯罪提供结论”。这些部门领导不是说职工说不明白,就是说时间久问题难查,或者案件进展需要保密为由一直推托搪塞。

  “到现在已经过去5个多月时间,我们职工看不到希望。”职工们气愤地说,“这种对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互相推诿、拖着不办的工作作风还何谈‘公平’和‘公正’!”

  当日下午,原绥棱二塑职工又发来佐证传真并打来电话称,昨日7名受让二塑国有股原股东接到二塑财务人员的电话通知,称要将他们在2008年11月26日交纳的5000元补充资金和部分交易费退回。今天上午,他们已经分别领回了这笔钱和部分交易费。最终获得股权的股东由原有的13人减为6人,这是董事长张献义于2014年2月28日签发《关于承付承接回收股份承担费用、资金的通知》中确定的。职工透露,2008年进行的绥棱二塑国有股份改造过程中,董事自定规则,159名职工中仅60名获得受让国有股资格,之后,绥棱二塑董事会又通过“补充资金”的办法,淘汰47名股东,将60名股东的股权分解至13人名下,后又如法炮制,淘汰7名股东,将13名股东的股权分解到6人名下。

  目前的6名股东分别是:张献义(企业法人、国家股代表、本次国有股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分得340.54万元股权;何少岚(企业高管、董事)分得158.17万元股权;张田(张献义女儿、高管、董事)分得81.19万元股权;张科新(张献义儿子、企业驻哈办公室主任)分得12.21万元股权;邹环宇(中层管理人员、副经理)分得87.74万元股权;李景辉(张献义妹夫、企业驻北京中转站主任)分得0.91万元股权。

  关于绥棱二塑国有股份转让情况的说明

  首先,感谢广大网民对《绥棱二塑国有股份“改造”1万何以“买”走671万?》的关注;第二,绥棱二塑国有股份转让时,按合同约定,受让方除支付1万元结算价款外,还应承接当时所转让的国有股份产权应承担的经中介机构评估认定的债务788.20万元;第三,绥棱县检察院接到绥棱二塑职工举报后,已于2013年12月对绥棱二塑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展开调查;第四,县政府将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通报调查结果,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

 

责任编辑:李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