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某申请执行张某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到房产部门调取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到车籍管理部门调取被执行人的车籍信息、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但始终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而受害人邢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当法院将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的结果反馈给邢某时,邢某也表示理解,同意法院不再执行。但法院没有就此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是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由院长亲自协调民政部门给邢某的未成年子女上调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为邢某办理了低保,解决了邢某家庭的基本生存生活问题。邢某非常感动,表示法院虽然没有执行回欠款,但法院的努力让其一家重拾了继续生活的信心。
责任编辑: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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