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居民李某与丈夫夏某因家庭锁事,长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遂起诉至桦南县法院。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夏某每月向李某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60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上门做夏某的思想工作,让其自动履行孩子抚养费,但夏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不执行。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几次接触,执行法官发现双方离婚后,至今均未另组家庭。通过走访当地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执行法官发现,在情感上李某对前夫夏某一直很依赖,夏某亦对前妻李某怀有愧疚感。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解下,夏某终于道出心声:“之所以拒不执行,就是想让老婆重新回家,和孩子们一起好好过日子”。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夏某请求李某忘记过去因家庭琐事产生的不愉快,再给一次机会,与其复婚,与孩子们在一起好好过日子。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劝解、沟通,李某和夏某最终冰释前嫌,重新合好,一家人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责任编辑: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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