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某申请执行某煤矿工伤赔偿纠纷一案,法院调解某煤矿一次性赔偿闫某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合计5600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调查了解到,该煤矿系中小型煤矿,受国家政策和煤炭市场总体影响,已被迫停产,且负债累累,已经无力履行赔偿义务。而闫某此时因旧伤复发二次住院,接受治疗后长期病卧在床,已丧失了劳动能力,妻子也因此与其离婚。此时的闫某只能依靠兄弟姐妹轮流照顾,儿子又正在就读高中,面临高考,家庭生活极其困难。为此,法院积极做该煤矿股东的思想工作,让其换位感受闫某的实际困难,促使该煤矿股东自发多方筹措资金,先行垫付了全部执行款,圆满执结了一起涉民生的执行案件。
责任编辑: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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