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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面遇5级风轮渡须停航 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
2014-07-08 09:20:22 来源:新晚报  作者:刘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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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7月8日讯 记者昨天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相关单位全面排查隐患,并加强桥梁监管养护航运管理等。特别是目前江上轮渡已经通航,若达到5级以上风速,必须停航,确保运输安全。

  近日,针对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可能受到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的交通基础设施分布情况,加强对受地质灾害影响的交通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养护工作,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

  另外,现在正值夏航期,哈市8条对江轮渡、8条旅游轮渡、2条夜游航线已经通航。在汛期,航务、运管部门将加强汛期营运车(船)、客运站(码头)的管理工作,按照天气预警级别,及时调整或暂停发车(船),确保运输安全。当江面出现5级以上风速时,暂停航线运营。主汛期间,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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