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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担保贷款公司被骗贷五万 四人假证件组团诈骗
2014-07-08 11:04:30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李丞鑫 金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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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8日讯 7月2日,逃离北京的最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佳木斯市长安派出所民警抓获。至此,利用假身份证、假房产证骗取贷款公司五万元贷款的案件告破,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去年年末,某担保贷款公司“放出去”五万元贷款,贷款人在贷款以后没有按期偿还贷款,并且,贷款公司无法与贷款人取得联系,贷款公司报了警。

  经民警调查,该笔贷款的发放是2013年12月中旬,由该公司原客户陈某领来一个叫刘某的男子,并携带刘某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前来办理五万元的贷款业务。贷款批准后,贷款公司再也联络不到这两名男子。

  经警方调查,刘某的身份证和房照都是伪造的。随后,锁定嫌疑人陈某住在中心医院附近的旅店内。经审讯,陈某交代了与他一起进行诈骗贷款的刘某(其真名实为张某)在佳木斯的几个常住地址。民警在永安街一处旅店内将张某抓获。

  二人对其诈骗的罪行供认不讳,张某提供假身份证和假房产证,由陈某、张某到贷款公司进行贷款诈骗。但是,二人关于诈骗得来五万元钱的具体分赃的供述让民警断定这其中另有隐情,但陈某和张某都拒不交代。

  面对陈某、张某的沉默,办案民警对两个人的社会关系展开了细致的调查,民警发现在二人实施诈骗前的一段时间内与一名叫李某的男子和一名叫刘某的女子来往甚密。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陈某、张某终于如实交代了此次诈骗活动是由他们四人共同策划实施。剩余的赃款由李某和刘某分得。但李某、刘某已经畏罪潜逃。

  四个月后,李某、刘某在北京出现,三位民警连夜驱车赶往北京对二人实施抓捕。2014年7月2日10时,李某、刘某被带回了长安派出所,二人对自己的诈骗罪行供认不讳。

  原来,李某、刘某、陈某、张某均为社会闲散无业人员,因为缺钱,四人共同计划骗取某贷款公司的贷款。实施诈骗当天,由陈某和张某去贷款公司实施诈骗,李某和刘某在贷款公司门前等候,当贷款批下来并打到事先准备的银行卡以后,四人立刻将卡里的钱取出,按照事先商量好的金额分赃。

  陈某、张某已被向阳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刘某已被刑拘。

责任编辑:李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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