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7月10日讯 走进绥化大地,连片耕种的农田随处可见,千里良田,农机驰骋的现代大农业的构架已经展开。
在我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中,绥化市在创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方面先行先试,成立了市、县、乡、村一把手负总责的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领导机构,探索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五种模式推动改革,目前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已发展到5.15万个,带动土地流转173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0.6%;实现200亩以上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187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5.36%。
该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指导意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意见》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各地经过实践,目前总结探索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农业企业+基地”、“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户”、“村集体+合作社+农户”五种经营模式。组织县、乡、村干部深入村屯、农户,讲解政策,宣传典型,引导农民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组织;鼓励大户和能人发挥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整合资源,扩大经营规模,让更多的社会资金、经营主体参与到新型经营体系中来。
建设载体,搭建平台。为加快和规范土地流转,全市建立了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10个,以乡(镇)经管站为依托,建立乡级服务平台162个、村级服务组织1341个。在信息登记发布、土地评估、合同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等方面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了全省第一家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站,包括市、县、乡三级173个主网页,土地流转网络信息平台,土地流转情况一目了然。
政策扶持,项目牵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种粮大户、产业化龙头组织实施激励性政策,在项目资金、贷款贴息、奖励等方面予以扶持。肇东市探索出了“农金”、“联保”、“助业”、“双结合”、“合作”五种农业信贷模式,为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4.86亿元;兰西县制定出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促进信用社、邮储银行、农行、哈行为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2300多万元;庆安县成立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为2个合作社争取国开行14年长期贷款4914万元;海伦市把新增农业政策性项目资金重点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倾斜。同时,各地对建设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规模经营取得显著成效的村支部书记给予事业单位编制待遇或上挂乡(镇)副职,对业绩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优先提拔重用。
据了解,该市今后将采取强化指导服务,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等举措,鼓励兴办能人领办、村组干部带动、涉农企业牵动、农机合作社承载、场县共建等各类型、多元化的合作社;加快建设和培育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扶持政策吸引,推进专业大户组织化、规模化经营,加快向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转化;引导和鼓励具有生产规模、资金实力和专业特长的专业大户,发展成为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开展专业合作,鼓励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生产和经营管理专业化服务;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加工业,多主体创办农业企业;鼓励涉农企业领办农民合作社,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