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7月12日 记者从哈市人社局获悉,哈市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范围,每人按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哈市残疾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由高校组织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高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无异议者报送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再次审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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